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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保护个人信息还需自己谨慎
时间:2008-08-29 10:16:1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童卉欣
    孩子刚出生,推销奶粉、照满月照的电话就不断打来;手机一开机,就会收到各类的房产广告信息……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利不受侵犯,8月25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草案专门增加规定,明确提出要追究泄露、窃取、收买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刑事责任(8月26日《京华时报》)。
    众所周知,在追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3种惩处和威慑方式中,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一种。许多人因此而欢呼,在法律隐忍和缺席了很久之后,刑法的出手无疑将为保护个人信息提供最有力的法律支撑,将极大地扭转一段时间以来公民个人信息频频遭泄的窘状。但是,仅有刑法的翼护,我们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吗?
    时下,许多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并不到位。一些人常常无意之中在公共场合泄露了个人信息。如有的人在逛街、逛公园时,接受了陌生人的问卷调查,在对方的要求下,留下了姓名、电话、职业、工作单位等信息。还有的人在办理消费会员卡时,会不假思索地填写真实详尽的个人信息。这些个人信息,有可能因为商家的管理不善,或者恶意泄露而被盗用。还有的人在填写求职简历时,不仅注明自己的性别、年龄、身高、联系方式等信息,甚至还把家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都写上去。
    再如印发名片。据《北京商报》报道,欧美国家的个人名片上常常只能找到公务或商务信息,私人手机号码、家庭电话号码不会印上去。而在国内,人们常把手机号、E-mail甚至MSN用户名等信息一股脑全印到名片上,一有应酬就把名片像发扑克牌似地派发出去。
    由此可见,保护个人信息不被泄露还需自己保持高度警惕,能不填的个人信息尽量不填,能少填的信息决不多填,对那些你不大信任的机构和个人要多加防备……有了这样的谨慎,有了刑法的翼护,才可能使自己因为个人信息泄露而受到精神干扰和利益侵害的程度降到最低,维权成本降到最小。

责任编辑:王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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