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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维护民生利益需要这样的监管创新
时间:2008-07-23 10:05:4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余 翔
    最近,广东省有线数字电视因收费过高,被政协委员批评涉嫌垄断。对此,广东省物价局局长孙庆奇在向全国人大代表调研组汇报时透露,物价部门正创新垄断行业价格监管机制,按照“保障合理回报,防止获取高额利润”原则,逐步建立以成本约束、利润控制、科学决策、社会监督为重点的垄断行业价格监督机制。据悉,去年广东省开展成本监审的项目共有156个,累计核减不合理成本近200亿元 (据7月16日《羊城晚报》报道)。
    垄断行业产品和服务的价格过高,近年来一直是公众舆论关注的焦点。解决这一问题,关键要靠肩负价格监管重任的政府部门。
    众所周知,在一个处于完全开放和充分竞争状态下的行业,经营者普遍具有自我约束成本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能够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制定合理的价格。而在不具备充分竞争条件的行业,由于意识到消费需求的刚性和自身的不可替代性,其经营者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往往具有强烈的提价冲动。相关原材料价格一有风吹草动,这些行业的经营者总是以成本增加面临亏损为由迅速提出涨价要求。
    这些涨价要求是否合理,申报的成本是否有虚增的项目,由于涉及许多专业方面的知识,公众难以作出准确的判断,这就需要价格监管部门加强成本监审工作,通过制定成本核算办法,明确哪些成本费用可以计入定价成本,哪些不能计入定价成本,从企业会计成本中剔除不合理的支出,使政府制定和重新调整的价格尽可能准确地反映社会平均成本,既可以合理补偿企业的经营成本,又能够兼顾社会的承受力。
    当前,国内具有一定垄断性经营特征的行业如电信、电力、自来水、天然气、有线电视等,都与普通百姓生活密切相关,这些行业产品和服务的定价过高,会增加普通百姓的基本生活成本,妨碍普通百姓改善消费结构、提高消费水平。因此,防止垄断行业利用自身的特殊地位,通过制定高价格获取高额利润,为内部员工谋取高工资、高福利,这不仅是保障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同时也是加大力度维护民生利益的需要。
    广东省物价部门制定的 “保障合理回报,防止获取高额利润”的原则,以及正在建立的成本约束、利润控制、科学决策、社会监督为重点的监督机制,在对垄断行业价格监管方面是一个新的尝试,而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笔者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及时总结经验,把我国的物价管理工作,特别是对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责任编辑:盛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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