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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将社会责任纳入名牌评价体系叫好
时间:2008-07-18 12:54:2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余 翔
    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名牌评价体系。新修订的2008年山东名牌产品评价体系,在以往效益、质量、发展、市场等四大评价指标的基础上,新增了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新的评价体系在评价权重上实行 “四增一减”,即增加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节能减排、社会评价和企业社会责任权重,并适当减少销售额的权重,更加突出了科学发展指标的评价 (据7月15日新华社报道)。
    一个产品能不能被相关部门评定为名牌,过去主要看它的质量是否精良、市场占有率有多少、创造了怎样的经济效益,发展前景如何,这些当然是评定名牌产品的基础性指标,不可或缺。但是,在这些项目上达标的产品就都应该被评为名牌吗?比如说,如果这些达标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或者企业经营者雇佣童工、克扣工人工资;或者在销售过程中利用强势地位坚持使用不平等的格式合同,它们还有没有资格获得名牌的称号?
    山东省有关部门新制定的名牌产品评价体系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它通过增加企业社会责任评价这一项,把名牌评定标准从仅仅局限于产品本身拓展到关注生产者和生产过程,将那些履行社会责任有欠缺的企业产品排除在外,丰富了名牌评定的社会意义。
    对企业的社会责任,目前国际上普遍认同的概念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相关利益方,包括消费者、员工、社会和环境的责任,做到遵守商业道德、安全生产、重视消费者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等,尽量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一定的均衡状态。这些责任虽然不像明文契约关系那样刚性,但已日益成为评价一个企业的重要尺度。
    现阶段,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有助于引导企业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并不是完全靠企业家自身觉醒形成的,而是靠成熟的市民社会和各种社会运动的推动发展起来的。在我国,目前这两方面相对较薄弱,在这样的条件下,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必须借助政府的强大力量。政府部门应该通过科学的评价和奖励机制,在关注创造财富英雄的同时,激励更多的企业经营者争当承担社会责任的英雄。因此,山东省有关部门率先在名牌产品评价体系中导入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做法值得大力提倡。
    可以推断,把企业社会责任纳入名牌评价体系的做法,在引导和规范企业行为方面必将取得积极的效果,对于推动我国企业树立以人为本、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经营理念,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盛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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