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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消保委消费警示:定制服务勿盲目 相关协议需看清
时间:2008-07-11 10:17:0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
    本报福州讯(杜 宁 李 欣记者张文章)一些电信企业为了达到业务指标,往往在其营销策略上使用一些模糊字眼,不少消费者在没有详细咨询和阅读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的情况下,便签订协议,结果发现与自己的消费目的相违背。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定制服务勿盲目,相关协议需看清。
    厦门市消保委通报了两起纠纷,均是长话IP卡的合同纠纷。消费者黄先生反映称,日前某电信企业业务员上门推销长话IP卡,宣称使用该卡拨打长途电话一分钟只需0.15元,同时“买100元送100元”。黄先生购买该卡消费后发现,长途通话费一分钟为0.30元。后与该电信企业联系,对方解释称,购卡“买100元送100元”即意味着原本每分钟0.30元的话费,实际消费者每分钟仅支出0.15元,其当时推销的承诺无误。厦门市消保委调查发现,黄先生当时与对方签订了一份服务协议,协议里有条款明示拨打长途为0.30元/分钟,因此黄先生只能按约履行。
    消费者王先生反映称,他同样是在某电信企业业务员上门推销时,购买了长话IP卡。当时业务员介绍的一系列优惠让他心动,但当办理业务之后,才发觉自己在日常生活中不需要使用长话IP卡。由于服务协议已经签订生效,王先生已经无法退掉业务了。
    为此,厦门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对于通过上门推销以及电话营销等形式的服务宣传,要仔细询问细节及收费方法。同时,无论是网上还是现场办理业务,在签署协议时,务必仔细核对服务条款是否与业务人员的宣传一致。另外,消费者在定制服务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消费需要,切勿仅因一时兴起,贪图实惠,而定制了自己本不需要的服务项目。厦门市消保委同时呼吁商家加强对推销人员进行培训和约束,在宣传广告上,应尽到自身的告知义务,切勿模糊宣传、炒作概念,更不要有意促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而做出违背原意的缔约表示。

责任编辑:盛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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