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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出差饭店标准又见“原则上”
时间:2008-06-30 07:34:43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作者:童克振

    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就2009年至2010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工作做出安排,要求出差定点饭店以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为主,原则上标间价格控制在300元以下。

  又是一个“原则上”出台,又让执行者“欢乐开怀”!

  有“原则上”,必定就有“原则下”,其中就包含了多少“例外”。既然“例外”能搭上“原则上”的“标准车”,谁还愿意被“原则上”束手束脚?财政部的“原则上”又给各级领导干部“出轨”提供了“避风港”,难怪各级领导干部一见“原则上”就摩拳擦掌。

  去年11月,中央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严禁公车私用。但公车私用司空见惯,每年清明节扫墓的公车都会把公墓挤爆,各种越野车琳琅满目。有位公车扫墓的领导说得很冠冕堂皇:“公车扫墓是为了节约时间更好地办公,原则上不准公车私用,原则下又没说用了要处罚,原则里可以灵活机动吗”。这一“灵活机动”就把“原则上”机动得“支离破碎”。年前曝光的一个人事局拥有40部公车不是很让“原则上”蒙羞吗?

  此次财政部发通知又拴在了“原则上”,《通知》的执行就要大打折扣,原则上的红头文件成了“文艺欣赏”,可以“全神贯注”,可以“漫不经心”,也可以“忽略不计”。“原则上”把标准定格在“三星级”以下,暗里就可以上“五星级”;原则上不准会议饭店定在风景区,并没有规定“定在风景区”要受到行政处分,所以便产生了“原则归原则,例外归例外”的“通病”。

  有知名论者讲过,“原则”是道,“原则上”则是魔,中国现在许多事情,就坏在了“原则上”。既生瑜,何生亮?既有原则,何以用“原则上”来开口子践踏原则?


责任编辑:谭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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