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重申广告播放规定 违规插播广告将受罚
时间:2008-01-31 08:38:25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广电总局重申广告播放规定 要求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本报讯 (记者朱雅清)昨天,广电总局网站公布了《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重申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转播、传输机构在节日期间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广告播放的各项规定。
《通知》指出,近期有些广电网络公司在转播节目时违规插播广告,群众反应强烈。有关省级广电管理部门已对相关公司做出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给予了行政处分。为严肃纪律,广电总局就进一步强化广告播放管理工作进行重申。对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播出、转播和传输机构,要依法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社会公开曝光等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撤销其相关许可,并追究违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谭捷
相关新闻
讨论区
热点新闻
- 大师杯小德决胜盘溃败 遭
- 王建宙:共建共享可降低中
- 财政部:中国月度财政收入
- 销量过低影响1.6L推出 逍
- 货源较为充足 08款凯旋全
- 亚洲霍普曼杯中国队不敌东
- 广本新CITY广州车展发布
- 速腾1.6优惠2.5万元 新凯
- 吉利美日豪情优利欧淡出市
- 骏捷FRV现车齐全 京城4S店
社区精选
- 中国最黑的十三个旅游景点
- 奶茶13元一杯!和谐号有没
- [转贴]一款你绝对没有见过
- 金帝巧克力欺诈
- [转贴]实拍零下50度的俄罗
- 消费者依法维权的5种途径
- [转贴]中国最寒冷的地方漠
- [转贴]公开养车十大秘籍
- [转贴]看看央视历届春晚曾
- 垄断的银行怎么产生了弱者
- 鄢烈山:铁道部的新闻发言
- 常见实用急救技术大全
图片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