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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罚单不只是个笑话
时间:2007-12-28 09:21:13 来源:红网 作者:朱慧松

  

 因经常违章屡屡被交警处罚,一驾驶员异想天开,私下组织了一些频繁违章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找执勤民警“团购”罚单以享“优惠”。日前,哭笑不得的武黄高速巡警严厉制止了这一荒唐行为。(2007年12月23日《武汉晚报》)  
  

 现在“团购”“拼客”无疑是热门词汇,一群顾客想购买同一类商品,便牢牢抱成团,齐心协力和商家讨价还价,而对于“团购”一族,商家一般也乐于薄利多销,在价格上大为让步。如此一来,顾客、商家皆大欢喜,可谓双赢之举。而现在居然有司机将这一“侃价”手段用在了罚单上,其都是在这一路段上频频违章者,自然也是屡屡被被交警处罚,不仅花去了大把钞票,而且还耽误了很多时间精力。因此希望用“团购”方式来得到“优惠”。可这罚款能和购物相比吗?顾客购物越多,商家越是心花怒放,给予的实惠会越大。而司机时常违章,那属于屡教不改,理应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怎可指望“优惠”呢?  
  

 司机的举动固然滑稽可笑,可再细细想来,或许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这些爱违章的司机为何“胆敢”向交警提出“优惠批发”罚单的要求,恐怕是因为现实生活中确实发生过此等荒诞事情。我们常听到执法者表白: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是为了督促被处罚者能吸取教训,尽快改正。这样的话不仅听起来很顺耳,也确实很有道理。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执法者就是说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了。将处罚尤其是罚款当成了最终目的,甚至定有罚款任务,想方设法制造“陷阱”来“创收”。我们从媒体上没少看到司机被交警乱罚款的新闻,一些交警为了完成罚款“指标”和“任务”是不择手段,不管是否违章、也不看违章情节轻重,见车就罚,甚至推出“罚款月票”“罚款年票”等,只要一次性交一笔钱,在某一时段内便不再罚款,从某个角度来说,这就是变相向司机“批发罚款”;而有些交警将处罚当成菜市场卖小菜,本地司机少罚点,外地司机多罚发点,遇到有“关系”的司机象征性地罚点。如此一来,恐怕很多司机也会觉得罚款也并非一口价,而是可以讨价还价的,萌生“团购”念头也不足为奇了。  
  

 因此,司机想“团购”罚单固然是无视法规的表现,但从某个角度来说,也是对一些交警乱罚款行为的讽刺。对此,有关方面不能一笑而过,而应举一反三,认真反思一下,在执法工作中是否确实存在一些违规之处,如果有应积极改正。否则,司机的要求被甲地的交警拒绝了,没准乙地的交警就会变相接受。而对于这些想“团购”罚单的司机,交警也不能简单拒绝了事,还应帮助他们分析违章症结所在,使其彻底告别违章行为,这样才是根本之举。

 


责任编辑:岳纲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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