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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撞后自行修复修车费找肇事方掏
时间:2007-03-29 14:45:26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

  去年底,我开车外出时被追尾,交管部门认定后车司机周某负全部责任。当时,我们双方就修车事宜未协商。次日,我将车送至北京市汽车修理公司六厂修理,修理费为700元。

  此后,我找到周某要求赔偿,周某却称我未经保险公司定损即自行修车,现在他投保的保险公司对这笔费用拒绝赔付,故他也不同意对我进行赔偿。请问,周某的说法有道理吗?

  杨木霞法官:周某的说法没有道理。

  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对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受损害方必要的损失。

  交通事故发生后,你自行到修理厂修车并支付了修理费,对于这笔损失,你有权要求周某赔偿。周某所谓“没经过保险公司定损导致保险不能赔付,他本人也不能赔偿你损失”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若此事通过协调不能解决,你可以到法院起诉。


责任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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