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
机票或是电子客票承载的信息量并不大,无非是承运人、航班号、机场、航班时间等,要让消费者看懂弄清并不存在什么困难,但其中的一些英文却让消费者雾里看花。
从法律意义上讲,国内或国外的航空公司以及它们的代理机构,只要在中国从事经营服务活动,就有义务尊重中国法律和中国消费者的阅读习惯,在出票时使用中国的通用文字,严格履行明确告知义务,清晰明白地载明相关事项,或者以其它方式作出明确说明,否则就违反了《合同法》《消法》中的明确告知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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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动态 |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圈阅建议函
11月12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获悉,17个城市消费者组织联合向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出的 《关于在机票和电子客票中全面加注中文说明的建议函》已获交通运输部主管副部长圈阅,并转发给中国民用航空局处理。
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工作人员说,在接到建议函后,该局十分重视,已转给相关的消费者事务部门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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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热议 |
| ▲ 机票上的所有信息都应有中文标识,这是维护国家语言文化的尊严。 |
| ▲ 改一下电脑系统不会大费周折,飞机票的打印系统最好采用英汉双语。 |
| ▲ 航空公司为外国人提供方便服务的同时,不能忘了同胞的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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