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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1批次海水虾重金属超标
2021-03-23 12:05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刘传江

中国消费者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562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蜂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9类食品。其中合格样品550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牡丹江市东安区天宇水产批产商行销售的虾爬(海水虾)镉(以Cd计)超标。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

重金属污染问题

牡丹江市东安区天宇水产批产商行销售的虾爬(海水虾)(购进日期:2020年10月29日),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五大连池市龙山土豆原浆粉条厂生产的宽粉条(生产日期:2018年12月19日),经初检和复检,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哈尔滨香坊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昌高新区恒巢源生物科技厂生产的椴树原蜜(生产日期:2020年1月7日),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黑龙江农垦柳河农副产品经销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神顶峰黑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蜂椴树蜜(生产日期:2019年7月13日),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龙江县冉旭牛肉扒拉锅饭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盘(抽样日期:2020年9月7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鸡西市城子河区和顺李砂锅油饼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0年10月13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哈尔滨市道里区白年粥铺提供并使用的餐盘(抽样日期:2020年10月21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松郎一家砂锅坛肉馆提供并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0年10月21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七台河市经济开发区成顺饭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0年10月20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牡丹江市东安区大山烤羊腿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0年10月22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名都晓荷塘火锅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0年10月22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哈尔滨市道里区豆角盖被小锅烀饼提供并使用的餐盘(抽样日期:2020年10月22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不合格项目解读

镉(以Cd计):镉是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在人体内代谢缓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甲壳类水产动物(海水虾)镉的最大限量为0.5 mg/kg。造成镉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水域中镉含量较高,水产动物对环境中镉的富集过多。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为含铝添加剂,俗称明矾,在部分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200 mg/kg。造成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者过度追求粉丝粉条的弹韧性而过量使用明矾。

嗜渗酵母计数:嗜渗酵母是一类耐高渗透压的酵母菌,蜂蜜中嗜渗酵母对蜂蜜品质影响较大,是导致蜂蜜发酵的主要原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中规定,嗜渗酵母计数应不得超过200 CFU/g。造成蜂蜜中嗜渗酵母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蜜蜂采蜜过程中源自花粉、空气、灰尘中存在嗜渗酵母污染导致;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受到嗜渗酵母等微生物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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