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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户看直播买颗粒机掉入“连环套”
2021-02-25 08:40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李洪涛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李洪涛) 新春佳节是万家团聚,欢乐祥和的喜庆日子。然而,家住吉林省双辽市辽东街金良村的牛羊养殖户姜国志却心情郁闷。一次直播购物,让这个老实巴交的东北汉子遭受到经济损失。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不得不走上艰难的维权之路。2月18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对姜国志网购颗粒机引发的消费纠纷进行了深入调查。

直播购物买到残次品

年过六旬的姜国志是当地有名的牛羊养殖大户。2020年年初,他因生产需要准备购买一台饲料颗粒机,在某直播平台的“养殖设备01”直播间,看到一名销售人员正在推销颗粒机,让他动心了。

“静妞”在直播间推销颗粒机。

2020年3月4日,姜国志与该销售人员(网名“静妞”)互加微信好友,并达成了购买意向,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颗粒机。当晚,姜国志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1000元定金。3月17日,姜国志在双辽市的一个货站收到了颗粒机,验货时却出了问题。原来,他购买的颗粒机功率为25KW,而收到的这台颗粒机的功率却是37KW。因电力供应原因,这台大功率的颗粒机在当地无法使用。姜国志与“静妞”取得联系,告知网购的颗粒机功率不对,要求更换一台。“静妞”同意退货更换。

几天后,姜国志接到通知再次来到货站提货。现场验货时,他发现这次新更换的颗粒机是残次品,缺少了挤压颗粒功能的压盘。姜国志再次与“静妞”取得联系,告知相关情况。静妞让其先提货,随后会将压盘寄出。

就这样,姜国志支付了7000元尾款,把颗粒机提回了家。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压盘却一直杳无音讯。新买的颗粒机无法使用,数百只牛羊等着吃草料,姜国志心急如焚。后来,“静妞”发过来一张德邦快递的寄件运单。但经德邦快递确认,该寄件运单是假的。“静妞”也将姜国志拉黑。

厂家索要2300元维修费

无奈之下,姜国志再次通过某直播平台,找到了“静妞”的直播间。此时,“静妞”已重新更换了微信网名。姜国志通过“静妞”直播间公布的电话号码,联系上了颗粒机生产商郑州正驰昊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苏先生。苏先生让姜国志把颗粒机寄回公司维修。

几天后,苏先生通知姜国志,颗粒机已经修好。若要寄回,他必须交纳2300多元的维修费,并称该颗粒机不是他们公司生产的,维修好了就得交钱。

2月24日上午,记者通过电话与“静妞”取得联系。“静妞”承认姜国志在她的直播间购买了一台颗粒机,后来因功率不符换货。由于压盘一直缺货,就没有发货。至于这台颗粒机被苏先生扣留一事,“静妞”表示,维修颗粒机是姜国志自己与苏先生联系的,她不太了解情况,与自己无关。“静妞”还称,苏先生并不是郑州正驰昊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记者数次追问该颗粒机的公司生产商。然而,“静妞”闪烁其词,始终拒不告知。

随后,记者数次拨打郑州正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苏先生的手机和座机,均未能与其取得上联系。据记者调查,姜国志购买颗粒机时,并没有与卖家签订合同,支付货款后,也没有得到购货发票。截至目前,姜国志花了8000元买的颗粒机依然被郑州正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扣留着。

私下交易维权难

针对姜国志的遭遇,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秀燕表示,不同的直播带货模式下,直播平台所扮演法律角色不相同,不宜将直播平台一刀切的定性为电子商务平台或非电子商务平台,而应依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根据不同性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主播在直播平台内开设有店铺,消费者从下单到完成交易均是在该平台内闭环完成的,该模式下直播平台应视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适用《电子商务法》有关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相关规定,承担诸如身份核验、信息保存、安全保障等一系列的平台保障责任。

具体到该案中,商家系通过直播平台提供的直播服务进行宣传,进而通过私下交易的方式出售产品,销售行为并非发生在直播平台内。在此种情况下,直播平台仅应从其作为提供直播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来确定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若其已经尽到了事前提示和事后监督义务,则无需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消费者可以向产品销售者、生产者或者网络主播主张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针对姜国志的遭遇,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洋表示,在当今的互联网时代,网上购物已经成为常态。然而,很多消费者对网上购物的商品没有深入了解,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眼下又到了春耕生产的季节,农业机械和生产资料销售也已经进入了旺季。因此,吉林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购买农资产品时一定要与卖家签订购货协议或合同,查验产品的合格证书,并索要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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