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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永川区: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2021-02-09 12:09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刘文新 肖梦琴
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肖梦琴 记者刘文新近日,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管局组织零售药店召开“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销售‘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工作推进会”,专题安排部署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明确零售药店的疫情“哨点”早期监测责任,确保疫情及早发现、快速处置。会上要求各零售药店务必落实进店扫码、“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工作等疫情防控措施,同时要求医药行业协会积极行动,广泛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做到行业自律。

1月27日,当地746家药店签订《履行“四类”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及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明确了药店店内消杀、顾客进店扫码、测量体温、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五个症状2小时内报告的责任和义务,为疫情防控增添了有力措施。

与此同时,该局利用通讯短信、政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将到零售药店购买“四类”药品需主动登记、主动将发烧、咳嗽等五类症状进行告知,主动到医院就诊等知识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多渠道发现疫情风险源,增强市民自我保护意识。

进入2月份后,该局执法人员在零售药店采取现场问询、“指导+执法”等方式,对药店销售“四类”药品是否查验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是否在2小时内报告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问题进行了检查,以督促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检查发现,各药店均主动履行主体责任,自觉践行疫情防控承诺,每天对店内环境进行消杀,对每位进店的消费者进行体温测量,提醒佩戴口罩。“四类”药品销售实行实名登记,对发烧、咳嗽等五个症状的可疑人员2小时内报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据该局负责人介绍,全区目前已收集登记信息45286条,这些信息均及时推送给了区疫情防控小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相关部门接到信息后按照流程,第一时间进行了处置,实现了“发现-预警-处置”全链条闭环管控。

药店给每位进店的消费者测量体温。

          市场监管人员进药店同样要测量体温。

             市场监管人员检查药店是否履行了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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