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

中国消费者协会主办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

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监管
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福建福州全力以赴落实疫情防控
2021-01-19 18:11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张文章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切实贯彻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消除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1月以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人物同防”的要求,以高度责任担当,加大对辖区内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冷库经营者的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福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进口冷链食品。

福州市永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冷链食品销售点检查。

摸清底数,规范行为。面对当前冬季疫情防控复杂严峻的形势,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管局全局班子成员齐上阵,成立5个疫情防控督导组,迅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冷链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超市等重点场所强化疫情防控;福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从事冷链食品经营的经营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同时,要求经营者对库内现有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信息逐一登记在册,建立进口冷链食品专门台账并及时更新信息上报。要求经营者对于进口冷链食品凡是不能提供“四证”(进口冷链食品购进销售凭证、口岸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严禁上市销售,防止新冠肺炎病毒由物及人传播,筑牢安全防线。

科学指导,严加防控。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要求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台账,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相关环境、食品、人员“应检尽检”核酸检测。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经营业户落实好测温、验码、登记人员身份信息、操作人员佩带口罩、运输冷链食品车辆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并加强人员疫情防控培训管理;台江区市场监管印发《进口冷链经营主体疫情防控责任清单》《食品销售环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示》《餐饮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等,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场所消毒、进口冷链食“四证”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登记等措施。尤其针对冷链食品,督促经营单位禁止采购销售四证不齐的进口冷链食品、登记进口冷链食品消费者信息、安排一线从业人员每7天核酸检测,并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周随机对冷链食品单位外环境和食品外包装抽样送检。永泰县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出《致永泰县餐饮单位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告知书》,在全县各餐饮单位进行张贴和发放防控提示海报和纸质《告知书》5000份。

强化监管,落实责任。福州市永泰县市场监管局由局领导分别带队,全员出动对全县3074家相关市场主体进行全面复查,1月9日以来,已出动执法人员237人次,复查经营主体1125家,就地封存4批次持有外地(广东)集中监管仓相关证明但未经福州集中监管仓核验的进口冷链食品;长乐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福州东湖万豪酒店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索证索票情况,暂未检查发现存在缺漏“四证”情况。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酒店内接收进口冷链食品的工作人员防护措施不完善,当场责令该酒店完善相关防护措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重点对进口冷链食品是否能提供供货凭证、海关报关单、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及消毒证明等材料进行检查。要求经营者做好进口冷链食品“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工作,确保冷链食品全过程全链条可追溯。今年1月以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检查进口冷链食品单位58家次,责令整改4家;台江区市场监管局出动执法人员682人次,现场检查冷链食品、餐饮服务经营单位2536家,发放《行政指导告知书》2485份。检查进口冷链食品11种类22批次,均能提供四证证明,采集冷链食品单位外环境和食品外包装样本240份,并督促冷链食品单位安排一线从业人员553人次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有效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下一阶段,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保持疫情防控高压态势,结合防控实际,立足职能持续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科学部署,精准施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为福州疫情防控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