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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部署开展假冒伪劣酒类专项执法行动
2021-01-19 10:29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张文章 郑明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郑明 记者张文章)春节临近,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部署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福州全市范围内开展假冒伪劣酒类专项执法行动。

春节是酒类销售高峰期,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在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组织查办酒类违法案件;对重点市场、重点主体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加强电商领域信息数据搜集和分析研判,对网络投诉较多的酒类进行排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措施,广泛发动群众,及时掌握挖掘一批违法犯罪线索;鼓励内部知情人举报酒类违法犯罪行为。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酒类、接到的投诉举报问题酒类、检查发现可能存在非法添加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酒类,执法人员将进行有针对性的执法抽检,依法按程序进行抽样,送至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重点检验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及时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慑的大要案。对涉案酒类要加强源头追溯,对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要立即收集固定证据,从严从快从重惩治违法行为。实行“四个一律”: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及时立案;符合吊销许可证照条件的,一律吊销证照;对符合处罚条件的责任人,一律从重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以提高违法成本。要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限制的资格罚。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执法大队、基层所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协办,形成执法合力。查办案件要从生产环节延伸到经营环节,从经营环节上溯至生产环节,彻查涉案酒类的来源和去向。涉及外省(区、市)、外地市的,应当及时通报或者移送;需要协助调查的,应当及时提请相关部门协查;发现违法行为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并协助做好检验检测、鉴定认定、涉案物品处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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