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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大荔:开启“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电子化进程
2021-01-13 09:12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徐文智

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记者徐文智)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凡购买退热、止咳、抗菌素、抗病毒等四类药品时,必须进行实名登记。而传统的纸质登记不便于消费者操作,也给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人员统计归类带来了不小的工作量。为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1月9日,陕西省大荔县市场监管局药械监管人员借助信息化手段,自主开发疫情防控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微信监管系统,经过两天的试运行,系统运转正常,得到了药品经营单位及消费者的认可和好评。1月11日,该系统在全县范围内所有药品零售企业推广使用。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大荔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工作部署,要求全县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等四类药品,必须严格落实实名信息登记,规范药品销售行为。开发的疫情防控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微信监管系统,改变了原有消费者纸质登记、药品零售企业手动登记、基层所手动统计销售信息的传统模式,通过消费者手机扫描录入的方式,就可以自动登记购买者身份证明、药品名称、购买数量、家庭住址等信息,从而实现药品销售情况实时登记。

随后,系统会对药店疫情防控药品的登记销售数据进行自动统计分析,同步上传实现信息共享,大荔县疫情指挥部将根据上传的信息交由各镇办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进行追踪,从而形成疫情防控药品的信息化管控。通过对药品的销售数量的监控,及时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把好药店环节关口,从而降低疫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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