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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布2020年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2021-01-13 08:55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薛庆元 方方

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方方 记者薛庆元为提升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尊重智慧创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切实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1月11日上午,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市场监管领域知识产权执法情况,并发布江苏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涉外典型案例”及“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吴永才表示,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框架下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的工作体制机制优势,查处了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和典型意义的案件,有力震慑了知识产权违法侵权行为,维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2020年,全系统共查处知识产权案件3837件,案值6598.06万元,罚没款7907.24万元。其中,商标案件2561件,罚没款7708.05万元;专利案件1149件,罚没款124.76万元;其他案件127件,罚没款74.43万元。

一年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取得积极成效。

全面部署落实知识产权执法行动。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迅速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的通知,从重点商品执法、实体市场执法、电子商务执法、申请环节执法四个方面入手,通过线索摸排,加大案件协查力度,完善信息共享,推动区域联动,依法严厉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提升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建立“苏知保”知识产权执法技术服务平台,集成知识产权查询工具、在线专家库交流圈和维权人信息匹配等功能模块,实现执法部门对商标、专利等相关信息的综合查询,以及与权利人的快速对接。截至目前,该平台实现企业查询1342次,商标查询5486次,专利查询2547次,与权利人对接93次,方便了基层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专业执法队伍建设,建立涵盖省、市、县(市、区)三级的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全省商标专利行政执法人员较机构改革前增加了70%。

完善知识产权执法体制机制。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公安厅、省知识产权局共同成立知识产权保护行刑协作办公室,三方签署《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行刑协作协议书》,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执法协作等9个方面深入开展协作。建立跨区域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等制度,对侵权假冒商品的产供销形成全链条打击。

此次发布的2020年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涉外典型案例”及“十大典型案例”多方面展示了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违法行为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

“十大涉外典型案例”分别是: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密封件行业“6.9”铁拳行动系列案件、纽陲客股份公司与南京纽曲克电子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无锡迪普勒斯机械有限公司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案、江阴新时代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侵犯“施耐德”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常熟市市场监管局跨区域协作查办假冒机油案、深圳安格洛实业有限公司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案、朱某某胡某某网络销售假冒“3M”口罩案、徐州路之宝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Supreme”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江苏广为锻造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伪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大兵健身器材南通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十大典型案例”分别是:江苏一番食品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南通青溢物流有限公司销售侵权“海螺牌”水泥案、苏州汇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建湖金茂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假冒专利的医疗器械案、淮安市大湖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江苏汇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江苏智慧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违法代理商标案、金湖县天耀工艺品厂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案、南京双茗茶叶有限公司销售侵犯“安吉白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案、周某边某郭某生产销售假冒白酒案。

下一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将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要求,紧扣“推进高质量监管,助力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为抓手,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保持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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