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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重庆九龙坡支行违规收费 被罚20.5万元
2021-01-07 16:43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刘文新

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中国银行重庆九龙坡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九龙坡支行)在向贷款企业收取“融资服务费”及“金融咨询费”时,不提供服务或者少提供服务,涉案金额205万元。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认定这种行为属于违规收费,对其处以罚款20.5万元。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查明,2019年1月16日、6月5日,中国银行九龙坡支行与保利(重庆)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公司)签订《融资财务顾问协议》,约定中国银行九龙坡支行向保利公司提供融资服务,“融资服务费”分别为65万元、45万元。保利公司分别于合同签订的第二天和当天,全额支付了上述费用。

随后,中国银行九龙坡支行向保利公司提供了《保利公司项目融资建议书》《重庆房地产分析》《每日金融》《企业融资成本与融资决策》《资产证券化市场情况及业务介绍》等资料。其中,《保利公司项目融资建议书》在签订服务协议前就已经提供,且只是宏观政策信息,通篇没有提到保利公司的融资需求,而且部分内容摘自网络文章,只在数据及时间上略作调整,没有原创分析;宏观政策、企业介绍、融资方案等皆为基础资料,该两项内容在整个服务报告中占比高达88%。

《重庆房地产分析》是由中经瑞研(北京)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报告,《每日金融》是由安邦集团下属的中国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出具的行业宏观报告,这两份报告与保利公司的特定融资需求无关。《企业融资成本与融资决策》与《资产证券化市场情况及业务介绍》作为培训课件PPT,是各种宏观状况的介绍和中国银行相关产品的推介,无针对性。

而且,中国银行九龙坡支行签订融资服务协议前就已启动收费流程,逻辑矛盾。保利公司向中国银行九龙坡支行提出服务委托的日期分别为2019年1月16日以及6月5日,但是中国银行九龙坡支行的系统内对于这两笔收费的审批时间分别是2019年1月4日以及2月27日,均早于保利公司提出服务委托的时间。

经查证,中国银行九龙坡支行与保利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期间,双方均有贷款事项发生。中国银行九龙坡支行向保利公司提供的65万元的项目融资顾问服务资料显示,顾问服务启动的会议纪要时间为2018年10月11日,然后保利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获得了5.85亿元的授信以及1亿元的新增贷款,并于2019年1月2日签订贷款协议,贷款金额1亿元。中国银行九龙坡支行向保利公司提供的45万元的项目融资顾问服务资料显示,顾问服务启动的会议纪要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而保利公司在2019年1月4日与4月28日分别获得4亿元的新增授信。

另外,中国银行九龙坡支行还向保利公司收取“金融咨询费”,同样涉嫌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少服务,收费金额30万元。

中国银行九龙坡支行向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也收取了两笔“融资服务费”,同样涉嫌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少服务,涉及金额为65万元。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认为,中国银行九龙坡支行违反了《价格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属于《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八)项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认定中国银行九龙坡支行全额清退了多收金额,符合应当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的相关规定。近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中国银行九龙坡支行立即改正上述收费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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