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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建立“一对一”冷库负责制和“人盯库”机制
2020-12-31 09:08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张恒

中国消费者报大连讯(记者张恒)12月28日下午,记者从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把进口冷链食品首站定点冷库制度落到实处,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实行“一方案、两清单、一流程、一表格”监管制,建立“一对一”冷库负责制和“人盯库”机制,对进口冷链食品“批批检测、件件消毒”,对定点冷库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人员实行集中居住管理。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曲寿巍向记者介绍说,按照省市要求,大连市推出冷链进口食品实行首站定点冷库管理制度。凡是经大连各港口码头提柜离港及从其他城市口岸入关转运大连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首先进入划定的首站定点冷库进行集中消杀、集中检测、集中监管,“批批检测、件件消毒”后方可出库。为此,该局印发专门管控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制定开办方主体责任清单、监管人员职责清单和冷库工作流程,科学规范检查表照单查验,建立“一对一”冷库负责制和“人盯库”机制,对定点冷库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人员实行集中居住管理。非首站定点冷库一律不得贮存直接从口岸或外省进入大连市的首站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一经查实,立即取缔关闭。

同时,大连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盯住人、管好物”原则,落实严格装卸规范、严格设置冷库、严查违规贮存、严守入库关口、严格规范管理“五严”要求,加强自有冷库管控,强化补充性防控措施,严管市场供应,严密追踪溯源,实行全链条派驻管理各个环节,按流程实施闭环监管。

在生产加工环节,曲寿巍局长告诉记者,冷链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与否,关键看企业自有冷库管控,进出库货物须经驻点监管人员验明方可出入库;国产冷链食品与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分开存放,严禁混库;进口冷链食品加工前在缓化池环节再次进行一次集中核酸检测,未确认为阴性的不得进入生产流程。在流通环节,对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无消毒证明、无出厂地追溯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禁止销售。

为保证“人、物、环境”同检。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将冷库搬运工、掏箱工等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频次提高到每3日一检。据统计,12月18日至24日,进口冷链食品企业已完成从业人员核酸检测25723人次、环境检测点位9629个、产品出厂核酸检测点位4619个;各地区继续推进“人、物、环境”核酸监测,对250家冷链食品企业的5032名从业人员、4937个环境点位、1969个进口货物点位进行了核酸检测。

加大疫情防控监督执法,实行全链条派驻管理,大连市市场局对412家进口冷链食品企业派驻628名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封闭。实行常态督导检查,在派驻管理基础上,该局实行全员备勤制,每日开展督导检查及暗访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以及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停产封闭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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