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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社声明
2020-12-16 17:27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近期,时常接到反映与“中国消费者报”相近似、雷同、易混淆的报纸名称,或突出使用“消费”、“消费者”字样,或含糊、不规范或不准确表述报纸名称,使人易误认为是“中国消费者报”,假冒“中国消费者报社”记者的名义,甚至采取掐头去尾的报纸清样形式在社会上开展违反新闻纪律的牟利行为,严重损害了“中国消费者报”的声誉。

一直以来,我社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恪守新闻宣传纪律,坚守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从未发生违反新闻纪律的事件,从未发生利用职务之便或假借报道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

我社已将所有新闻记者名单进行公示,如不在名单之列的记者,不属于我社新闻工作人员。

我社真诚欢迎社会监督。如果发现假冒我社名义、使用跟我社易混淆的名称、假冒我社记者等行为,积极向主管部门反映,或直接联系我社,电话(010)88315435、88315407。

特此声明。

 

中国消费者报社

2020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韩迎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