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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北京东城一餐饮公司因虚假宣传被罚2.5万元
2020-12-11 14:39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董芳忠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董芳忠)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办结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首案。一餐饮公司因虚假宣传野生鱼被罚25500元。

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辖区一餐饮公司所用菜单上有“野生:长江白水自然生长、野性十足”等文字内容,并配有相应图片,涉嫌违法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违规宣传的菜单。

经查,该餐饮公司所售水煮鱼原料为花鲢鱼。上述花鲢鱼由重庆市三峡生态渔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五湖水产品有限公司供货,产地分别为重庆忠县及安徽省太湖县养殖基地,均为养殖鱼。自开业经营之日起至今,该餐饮公司未对外销售过用野生鱼制作的菜品。

该餐饮公司使用养殖鱼制作菜品而在菜单彩页上将其宣传为野生鱼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东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该餐饮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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