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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陕西城固:四项措施深入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2020-11-27 09:49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徐文智

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记者徐文智)记者近日获悉,“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深入推进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

摸清底数,实行台账管理。及时召开“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专题推进会,组织学习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通知、通告和检查事项清单,要求各镇(街道办)市场监管所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集中监管力量对辖区各类渔具店、集(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路边(老街)临时流动摊贩、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逐户摸排,建立台账,彻底搞清经营渔获物、水产品户数和经营相关菜品餐饮单位的底数,尤其是重点区域农家乐底数和以渔获物、水产品为主要食材的特色菜品餐饮街区(商圈)底数,对摸排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经营户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敦促其限期整改到位,实行销号管理。

强化宣传,落实监管责任。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城固县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经营者、消费者自觉抵制长江“野味”、文明理性消费,使“不捕、不卖、不买、不食”禁捕流域渔获物成为社会公众的普遍共识。印制“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通告和禁食野生动物墙贴标识、桌牌逐户发放,在相关经营摊点、店堂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到位,并与相关市场主体签订了《保护长江流域水生资源承诺书》。畅通12315 平台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引导渔具经营、水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加强行业自律,及时组织开展经营管理及从业人员“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题培训,着重规范餐饮单位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在渔获物、水产品购进及订餐、点餐接待过程中的言行,对询问拟订“江鲜、河鲜、野生、野味”等违禁菜品的消费者,积极对其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宣讲解释,坚决予以拒绝并提醒劝告。

突出重点,严格执法检查。严格按照市场监管系统重点部位检查事项清单,对辖区所有渔具店、水产品经营店、路边(老街)流动摊点、餐饮服务单位(含网络订餐平台)的店名、招牌、店堂广告、菜单菜谱以及购销台账等逐户进行整顿规范。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炸鱼、电鱼、毒鱼、网鱼等捕捞物具;迅速清理使用“野生、江鲜、河鲜、江鱼、汉江鱼、褒河鱼、湑水河、嘉陵江、巴河、川江、汉水、沔水、岷江”等类似字样进行宣传的招牌、店名、菜单等;严厉打击采购、储存、加工销售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来自汉江、褒河、嘉陵江、湑水河以及通江湖泊等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严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对县域内通过网络交易野生鱼类和捕捞器具以及发布广告的违法线索进行监测、核查、处置,严厉打击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秦岭野生、汉江野生、湑水野生”等为噱头非法营销、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对食材来源、菜品质量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严明纪律,加强工作督导。将专项行动纳入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城固县市场监管局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对各所“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工作进行明查暗访,一旦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移送纪委监委。

截至11月中旬,城固县市场监管部门已张贴公告、通告、宣传海报2500余份、粘贴宣传标识500个、摆放宣传桌牌300个、签订承诺书700余份;检查水产制品经营户90户、农贸市场36家,商场超市125家,餐饮单位890户;网上巡查监测电商平台16家;立案调查3起,清理整改广告牌、字号招牌1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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