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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召开双11规范网络促销活动现场会
2020-11-06 15:48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顾艳伟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规范经营行为,杜绝网络欺诈,履行电商责任,促进网络消费……”11月5日,广西部分电商企业在南宁郑重承诺,在双11期间,将依法诚信经营,促进放心消费。当日,广西市场监管局联合南宁市场监管局和广西电子商务协会召开规范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营造良好网络消费环境现场会,指导规范双11网络集中促销行动,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广西规范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营造良好网络消费环境现场会。顾艳伟/摄

据广西市场监管局网消处负责人介绍,今年前三季度,广西市场监管部门共开展网上随机检查网站、网店3.1万个次,其中发现有问题网店304个次,今年6·18期间,广西市场监管局通过监测发现105条线涉嫌违反广告、合同、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的线索。

另据记者了解,今年前三季度,广西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涉及网络购物投诉5155件,消费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是:食品安全问题、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承诺)、广告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商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销售产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虚假宣传、利用预付费(卡)形式侵害消费者权益等。

“从日常随机检查、大数据监测以及消费投诉情况来看,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诚信观念、规则意识不强,在交易过程中利用信息不对称欺骗消费者。”广西市场监管局网消处负责人表示,网络交易平台企业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网络交易中失信行为的发生。

广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闭俊东说,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秩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电商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要全面开展自查,尤其是针对往年集中促销活动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完善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自觉遵守《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促销信息事先公示、平台进入把关、促销信息记录和保存义务,禁止通过协议等方式限制、排斥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不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自觉遵守广告规范,不对商品和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和表示,不发布虚假广告,不先涨价再打折,不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采用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等虚抬商誉的方式进行促销。

闭俊东表示,广西市场监管局将加大今年双11、双12等网络集中促销期活动监测,对监测发现的涉嫌违法线索快速处置,依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广西网络商品交易总额为132.62亿元,其中,区外电商交易额为132.58亿元。商品销量位居前三位的分别是传统糕点、芒果、螺蛳粉类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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