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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宗泰:做新时代消费者的娘家人
2020-01-02 15:41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网•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吴采平

  ★人物简介

  刘宗泰,现任湖北省枣阳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多年来,他一直坚守在消费维权一线,全心全意地为消费者保驾护航。他向全社会展示着新时代消费维权工作者的风采,传递着关注、关心、关爱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正能量,被消费者亲切称谓“新时代消费者的娘家人”。


消费者向刘宗泰(左一)赠送锦旗。资料图片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吴采平) 刘宗泰,现任枣阳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多年来,他一直坚守在消费维权一线,全心全意地为消费者保驾护航。

  刘宗泰致力于深化创新改革理念,主张打造一流服务体系。在刘宗泰的带领下,枣阳市消费者委员会自2014年连续四年被襄阳市消费者委员会评为“先进单位”,其中2017年度被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授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维权案例多次入选“湖北省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刘宗泰扎根消费维权工作,贯彻责任担当精神,钻研业务知识,兢兢业业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在他任职期间,枣阳市消费者委员会共受理处置各类投诉1263件,处结1204件,处结率高达95.32%,挽回经济损失783.51万元,案件种类涵盖范围广泛,处结高效,方式方法规范而灵活,受到了广大消费者以及上级消委组织的高度赞扬。

  多年来,刘宗泰受理了涉及异地投诉、商品房买卖、房屋装修、购置生活用品、老年消费、预付式消费、家用汽车等领域的930余起相关投诉,挽回经济损失达480余万元,有着自己卓有成效的解决方式。他受理并成功调解了河南省桐柏县李先生异地投诉枣阳某汽车4S店案例,事后当事人寄来感谢信,信中称其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消费者最可靠的家人”,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

  为健全维权网络,完善维权体系。刘宗泰带领枣阳消费者委员会把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凝心聚力巩固“153”省、市、县三级示范站建设,确保“一会两站”覆盖面高于全省指标,增强了基层消费维权服务功能,方便了消费者的诉求。截至目前在全市18个镇(办区),建立基层分会18个,建会率达100%;全市522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建立“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522个,建站率达100%,湖北省级示范站1个,襄阳市级示范站5个,枣阳县级示范站47个,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同时,为更好地落实市级公用服务单位在消费维权方面履行社会责任意识和承担社会义务的能力,刘宗泰也付出了心血,积极推动在27个单位公用服务窗口建立了消费纠纷义务和解室,组建义务和解员队伍158人。这一系列创新性举措,为适应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刘宗泰的统筹安排下,枣阳消费者委员会都会以晚会的形式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更加接地气、深入人心的方式传递给不同年龄层次、不同文化程度、不同知识背景的消费者。他认为,消费维权就是为人民服务。贴近群众生活,融入群众生活,才能更好地解决维权问题,才能更好地解决维权纠纷。把消费维权透明化公开化,接受群众的检验,消费者委员会才能更加高效地开展工作。

  刘宗泰连续多年荣获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 “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荣誉称号,多次收到消费者感谢信和锦旗。他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向全社会展示着新时代消费维权工作者的风采,传递着关注、关心、关爱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正能量,被消费者亲切称为“新时代消费者的娘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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