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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春江:消费者眼里的“知心法官”
2020-01-03 16:02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李洪涛

  ★人物简介

  曹春江 现任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曾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优秀法官,被中院荣记三等功两次、省高院嘉奖一次,曾被吉林省消费者协会评为吉林省十大消费维权人,被评为朝阳好人标兵、长春好人标兵、吉林好人。2019年10月1日,受邀参加吉林省暨长春市举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升国旗仪式 。

  曹春江法官在调解消费纠纷。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李洪涛)他是一名法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积极主动多办案,办好案,及时处理消费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他没有完整地休过双休日、没有休过年休假,常年超负荷工作。作为“法官送法四走进宣讲团”的骨干力量,他多次到基层开展法律宣讲活动,于审判台外传递法律知识,在答疑释惑过程中弘扬法治精神。他善于协调各方力量,促成案件调解结案。在处理一些矛盾较大、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灵活运用法律妥善处理复杂问题,被消费者亲切地称为“知心法官”。

  化解消费维权纠纷的“知心法官”

  从2015年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曹春江法官开始担任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共同设立的消费维权纠纷联合调解室的特邀法官,于是,他的角色在审判台和诉调对接工作中不停地转换,他忙碌的脚步为朝阳区法院创新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写下厚重的一笔。

  王先生是湖北省武汉市人,2018年11月7日通过长春市新发地产找到了一个房源。当时是业务经理帮忙看房,与房主见面后签订了购房协议。新发地产收了2.2万元中介费,其中1.8万元是佣金,4000元是服务费。还交给了房主1万元定金。但是家人都觉得买这套房子不合适,11月8日去找新发地产,结果只给退2000元,后来经过协商又同意退还5000元。王先生认为房地产公司如此经营不合理,同意支付4000元劳务费,希望再退回剩下的1.1万元佣金。

  新发地产的工作人员付先生认为,王先生作为买房人属于违约,当时已经定好了买房子,仅仅一天就反悔,因此公司有权不退款。经过消协组成的联合工作组耐心调解,新发地产同意再返回1万元。在调解中,曹春江法官说,这起案件对于房地产中介企业来讲是一个警示,他建议,房地产中介企业要完善居间合同,细化约定。因为我国合同法规定,约定大于法定,不能写加重合同相对方义务的格式条款,买房人什么时候违约,要承担什么后果,这些都要列明。如果出现纠纷,在处理之后不能说完了就没事,要落到书面上,防范事情出现反复。

  破解预付卡消费纠纷集体投诉难题

  2018年5月,曹春江法官审理了一起35名预付费卡消费者维权案件,消费者的权益都得到了及时保护。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曹春江很是感慨。据其介绍,长春市朝阳区消费者协会来了10余名消费者代表,他们集中投诉该区某健身会馆老板跑路,店铺关闭,造成预付费卡无法使用。无独有偶,一些购买了某汽车美容卡的消费者,也遇到了老板跑路的问题。经过统计,共计有300多名持有健身卡、洗车卡的消费者陷入了老板跑路、店铺关闭的“坑局”之中。不过,一些消费者由于法律意识不强,手中除了预付费卡本身,并不持有其他证据,这就意味着,在维权过程中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保护自己的权益。能否打赢这场官司呢?

  对于这场集体维权,每一个消费者的心中都在画着问号。曹春江法官感到了压力,因为在他的背后,有几百双的眼睛在注视着。面对这次的大量集中投诉,消费者协会启动了与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建立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长春市朝阳区法院依法审核后同意由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作为消费者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审理,法院启动了速裁程序,将消费者维权案件交由固定的审判团队审理,并开辟消费者维权绿色通道,减半收取消费者诉讼费用。法院在案件受理后,采取邮寄送达、上门送达、工商局调取经营信息、派出所调取经营者信息、单位人事部门调查等多种手段,联系到健身会馆、洗车行的相关负责人。最终,涉案的健身会馆、洗车行的负责人先后为消费者办理了退费。

  向消费者传授维权知识

  此外,曹春江法官经常参加消法宣讲活动,用生动的案例,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深入浅出地向消费者传授维权知识。在长春市欧亚卖场举办的宣讲中,曹法官根据审判中的案例,着重讲了因商品打折造成的纠纷与案例。“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商品打折造成的纠纷。比如,某种商品原价100多元,打折后卖60多元,到最后又按照原价收钱,虽然这可能是因为商场内部各个部门沟通不畅造成的,但在实际上这就是欺诈行为。”另据曹春江法官介绍,还有某种商品因为有瑕疵打折销售,在消费者购买的时候,却没有告知,这也会被认定为消费欺诈。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商品价格可以打折,但商品质量不能打折。瑕疵商品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建议商家在销售票据上标注瑕疵。

  没有鲜花和掌声,曹春江法官日复一日坚守岗位,风雨无阻。面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他朴实而无私的话语却掷地有声:“我只是一名来自基层法院的普通法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的职责和使命,无论是审判执行工作、消费维权纠纷调解还是法律宣讲,只要是百姓的需求,只要能传播法治精神、法律知识,传递法治力量和司法温暖,就是我一路前行的动力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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