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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祥: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守护者
2020-01-07 14:23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顾艳伟

  ★人物简介

  李建祥,男,57岁,中共党员,云南省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主任,楚雄市消费者协会会长。“有纠纷找李会长”,是楚雄市消费者对李建祥工作最大的认可。作为一名基层消费维权工作者,李建祥把工作做到了极致,并根据消费维权工作的变化,提出适应时代需要的消费维权举措,推动楚雄的消费维权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李建祥(右)接受消费赠送锦旗。

  中国消费报报道(记者 顾艳伟)从事消费维权工作32年来,李建祥以身作则,全部身心精力投入到消费维权工作中。对消费者的投诉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果、有难必帮,主持调解了上万起消费纠纷,让他成为楚雄州消费维权的行家里手,“有纠纷找李会长”,正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的优先选择。

  干在实处的消费维权“老人”

  在云南省楚雄市,李建祥绝对称得上是消费维权战线的“老人”。32年来,他一直活跃在消费维权第一线,常人所说的“职业疲劳”在他身上没有丝毫显现,从年轻帅小伙到今日的中年大叔,工作热情不减当年。

  2019年11月30日,楚雄市消协收到12345热线转办函称,一名消费者于2019年6月23日在云南某房产公司定购了一套房,并交了2万元定金,尾款要求在7天内付清,可银行在7天内无法放贷。

  因买房有7天犹豫期,3天后,消费者找到房产商说明情况并提出退房,房产商表示,只要消费者预定的房卖给其他人后就可以退款,可当房屋卖出后,房产商却未退款。

  2019年10月底,房产商虽然同意退款,但又提出,房屋是第三方中介机构卖的,他们要和第三方结算后再处理,就这样一拖再拖,始终不履行退款承诺。

  楚雄市消协接到批转诉求后,李建祥多次联系双方调查,房产商均回复必须通过中介机构才能办理退款手续。

  2019年12月5日,李建祥和消费者一起来到房产商售楼部进行现场调解,房产商销售负责人依然不改初衷。

  “是不是您公司委托中介公司在售楼大厅代收款的,预售协议是否您公司签定的,2万元定金您公司是否认可?”面对蛮横的房产商,李建祥义连连发问,并指出对方的无理由拖延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方再不解决,将对该公司启动“诉转案”调査。

  面对李建祥有理有据的问题,房产商哑口无言,同意于2019年12月6日12时前退还2万元定金。

  正是这种刚正不阿的处事风格,李建祥被消费者亲切的称为“执法为民排头兵”,被经营者称为“廉洁高效办事、诚信服务助企业”标杆。

  可是,消费者和经营者不知道的是,为了能妥善解决好每一起纠纷,为了谋划好楚雄州的消费维权发展事业,李建祥不能按时下班几乎成为常态,他甚至没休息过一个完整的节假日。

  千方百计服务消费者的“能人”

  从事消费维权工作以来,李建祥总是想方设法为群众解决困难和化解矛盾,让群众带着问题来,带着满意走。

  2019年2月4日晚,消费者刘某12岁儿子燃放烟花时,导致右眼被炸伤需要安装义眼,消费者向经营者提出了包括医药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在内的38万赔偿。

  李建祥介入调查发现,该烟花经营部资质完备,进货手续合法有效。由于小孩燃放烟花的过程无法认定,加之燃放烟花必须是18周岁以上人员,儿童燃放烟花须在家长监护下进行,所以,纠纷双方在责任分担和赔偿金额方面争议较大。

  “我们都相信李会长,你来帮我们想办法吧。”面对双方信任的眼神,李建祥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经过与同事商议,他放弃了让当事双方通过诉讼解决的想法,决定组织双方再进行调解。

  2019年3月12日下午,调解工作开始前,李建祥向双方详细讲解了责任的认定程序和法律依据,指出各自存在的过错,获得了双方的认可,双方也同意,在不对烟花质量送检的基础上,由李建祥组织调解并尊重调解结果。

  经过面对面和背靠背调解,经营者愿意给予人道补偿12.6666万元,消费者也表示同意。这起人身伤害纠纷案,在李建祥的直接参与下,最终得到妥善化解。

  多年来,李建祥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深厚的业务功底,每年参以调处万元以上的投诉达100余起,让他成为楚雄州消费维权的行家里手。

  热衷创新的消费维权“达人”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这话用在李建祥身上再贴切不过。

  自参加工作开始,李建祥先后担任4个基层工商所所长、消协分会会长,与消费者打交道成为他每天的必修课,亦让他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他也因此深知消费者最担心的是什么,最渴望的又是什么。

  在担任工商所长、消协分会会长时,率先创新维权新举措,在村级组织开始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在担任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中心主任、楚雄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会长后,又站在推动全市消费维权工作的角度上,不断探索消费维权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在他的推动下,全市15个乡镇设立15个消协分会, 212个12315 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做到100%全覆盖。创建了60家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在楚雄市市场监管局消保中心挂牌成立了“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完善了市、乡镇、村级三级联动投诉受理网络机制。

  在全州率先独家设立消费者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率先开通12315网络投诉信箱。开通了一部手机游云南旅游投诉平台,畅通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夯实了基础。

  在国家级投诉平台整合的基础上,制定完善《经营者首问制度》《经营者赔偿先付制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行政约谈制度》《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指挥中心受理投诉、举报工作规范》等制度,实现消费者咨询、投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店(企业)创建、“文明诚信经营”示范街、放心消费社区创建工作,建立“红黑榜”公示栏,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诚信氛围,全力打造农贸市场和大型商场“12315维权服务站”,实现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解在源头”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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