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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波:消费维权领域的创新先锋
2020-01-08 17:50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张文章

  ★人物简介

  吴波,福建省福州市消委会秘书长,2018年任职以来立足本职工作,创新务实担当,在他的带领下,福州全市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745件,解决3743件,结案率为99.9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2.22万元。

  吴波(左一)约谈企业负责人。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张文章)“只要是为了消费者维权,遇到困难,吴波秘书长总能想到新法子。”这是同事们对福州市消委会秘书长吴波的评价。这位“入行”仅两年的秘书长,在消费维权领域却如熟练工人,娴熟应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消费者维权,为消费教育出新招,扎实推进省会城市消费维权工作,尽心尽力地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千方百计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利益,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18年以来,在他的带领下,全市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745件,解决3743件,结案率为99.9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2.22万元。

  加强消费纠纷调解 创新消费维权手段

  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是消委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吴波进入福州市消委会工作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主动学习维权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了解掌握各种调解技巧,并在人手较少的情况,积极参与开展消费纠纷调解,坚持多联系、多协调、多沟通的原则,想方设法为群众解决困难和化解矛盾,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与市消委会秘书处的同事们一起共同努力,先后成功调解地下车库不符合合同约定、非定制产品以定制为名限制消费者权利、消费者入住酒店期间意外摔伤等投诉40余件。

  在做好消费纠纷调解的同时,吴波还积极运用约谈、劝谕等手段,督促相关行业企业规范经营,对碰到的难事、麻烦事绝不推诿,仗义执言,敢于较真,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遗余力。如针对某奢侈品牌售前未告知退货相关规定,且在商品尚未交付的情况下不予退货的情况,他在向该品牌总部及直营店发去劝谕书,最终促使其为消费者办理退货手续的同时,制定出台《福州市线下零售企业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工作指引(试行)》,联合县(市)、区消委会在全省率先试点推进倡导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工作;鉴于某地产百货公司对市消委会约谈及劝谕不予理睬,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先行赔付的情况,在吴波的带领下,市消委会向福建省消委会发出《公益诉讼建议书》,并参与诉前案件研讨,积极协助做好消费者投诉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力争在强化场地出租方管理责任,破解预付卡难题方面有所突破。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创新消费教育方式

  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委会的首项公益性职责,也是增强消费维权意识,有效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市场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吴波的带领下,福州市消委会认真抓好消费宣传教育,扎实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组织举行百余家行业企业信用承诺签名仪式,联合相关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相关新闻媒体在线访谈,同时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消费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等“五进”活动,广泛普及消费维权知识,不断扩大消费维权社会影响,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近年来先后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0多份。

  与此同时,吴波主动顺应消费群体获取资讯的渠道变化,在他的发起下,于2018年开通“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坚持以内容原创为主,紧扣消费需求及社会热点,适时发布维权工作动态、消费警示提示等100余条,受到了众多消费者的欢迎,相关内容被《中国消费者报》《海峡都市报》《福州晚报》等新闻媒体报道或转载。其中《人民日报》2019年6月12日19版以《“免费提供”莫成“强行售卖”》为题,肯定“福州市消委会通过约谈促进影院恢复免费提供3D眼镜”做法。《中国消费者报》也多次在头版报道了福州市消委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加强维权队伍建设 创新社会监督形式

  加强对消费领域的商品和服务监督是消费者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管理,有效破解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力推动消费环境持续改善的重要抓手。根据中消协“全国消协组织消费者消费维权志愿者2019年行动计划”中关于“消除地市级行政区域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盲区”的要求,吴波立足消费维权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志愿者征集工作,通过市消委会官方微信公众号、福州晚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招募一支由政府公务员、法律工作者、公司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在校大学生、退休干部等组成的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82人,召开消费维权志愿者聘任暨培训会,并在商品测评、消费体察、纠纷调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吴波的带领下,福州市消委会积极配合上级消委会开展物业服务调查体验,并联合相关单位开展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2019年元旦春节市场、美丽乡村建设、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等消费体察活动,组织消费者代表走进生产经营企业、市场超市、乡村,通过实地走访、切身体验,积极搭建消费者与企业的交流平台,进一步提升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增长。此外,吴波还与秘书处同事们认真履行《福建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赋予的职能,紧扣消费热点商品,联合省内专业检测机构实施婴儿及成人纸尿裤、现制奶茶等商品比较试验,首次组织开展肉燕主观测评,在促进相关生产企业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的同时,向消费者传递客观实用信息,为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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