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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健全完善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020-06-15 14:43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尹训银

  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山东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山东省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力度,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近日,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和《山东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细则》。

  《规则》规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法院、省检察院。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作为山东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办事机构,由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打击传销职能处室负责具体工作。

  山东省打击传销联席会议于2004成立,由19个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联席会议主要通报、沟通各成员单位开展或参与打击传销工作进展情况,部署阶段性整治工作,研究解决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政策措施,确定重大事宜。联席会议自成立以来已召开会议1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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